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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標題:【公告】教育部修正「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第4點、第6點
刊登日:2026/8/13

內容



法規修正公告|國防醫學大學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
教育部修正「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第4點、第6點
依教育部115年8月6日臺教高(二)字第1152202214B號函辦理,本修正案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AMENDMENT HIGHLIGHTS
修正重點說明

【第 4 點:計畫經費收支處理及查核】
本點整併預算刪減、停撥或終止補助之相關條款(第四目之1至3)。此外,增列執行理工醫農生科領域之特色領域研究中心及國家重點領域頂尖研究計畫之教研人員,不得與大陸地區交流或指導大陸地區學生之規定(第四目之4),以防範科研成果與關鍵技術外流。

【第 6 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
配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明訂申請學校相關人員(如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等)若屬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申請補助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並檢附相關表單。

RESOURCES & CONTACT
相關連結與業務諮詢
電子檔與表單下載:
• 修正規定電子檔可至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下載或參閱本公告下方附件。
• 利益衝突迴避相關表單及填表範例,請至 教育部政風處網站 下載。
教育部業務諮詢窗口:
• 一般大學: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邱小姐,電話:(02)7736-6307
• 技專校院: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林專員,電話:(02)7736-5845


承辦人

黃勇鈞

連絡電話

1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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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6-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