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訊息公告】核定本校系(科、所、室、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及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
刊登日:2026/2/6內容
一、依本校115年1月29日教師評審委員會第一屆第1次會議紀錄辦理,核定本校系(科、所、室、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及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並自公告日施行。
二、各系(科、所、室、中心)及各學院應依本校系(科、所、室、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及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訂定其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規定,並於115年4月30日前送請校教評會完成審議。
三、各系(科、所、室、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各院教師評審委員會之委員會組成,亦應於115年5月31日前送請校教評會審議完竣。
四、國防醫學大學本校系(科、所、室、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修正對照表及條文規定、國防醫學大學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修正對照表及條文規定,於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