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單位自訂圖片
:::
:::

1.公告資訊

標題:114年1月~12月有執行動物實驗者,請於115年1月15日前繳交「動物實驗申請人實際應用動物紀錄表」
刊登日:2025/12/31

內容



各位研究人員請注意:

1141~12月有執行動物實驗者,請於115115日前繳交「動物實驗申請人實際應用動物紀錄表」。

進行動物繁殖者,另須填寫「動物繁殖記錄表」一併繳交。

 

注意事項:

1表格請至「動物中心網站-8.表格與辦法」下載。

2一個計畫填寫一份。

3動物來源為轉讓者,來源請填寫轉讓方之計畫編號。

4安樂死方式務必與計畫內所勾選之安樂死方式相符,如與計畫不符請同步送「動物實驗修正申請表」修正安樂死方式。




    瀏覽人次:196
  • 更新日期:202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