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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113年度第1次會議紀錄

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113年度第1次會議紀錄

時間:113年1月29(星期一)1000時-1200時
地點:院本部會議室
主席:委員兼召集人院長 陳元皓將軍
出席:吳家兆委員、吳建昱委員、鄭柏成委員、楊仲棋委員、嚴明德委員、李宜勳委員、邱賢忠委員、陳玉如委員、高森永委員、李惠珍委員、黃坤崙委員
請假:方美佐委員、林雅雯委員、黃宜蓁委員
列席:基金辦公室范家誠執行秘書、基金辦公室許惠琛財務長、基金辦公室劉惠珠內控長
紀錄:基金辦公室陳敘橦企劃師
一、基金辦公室報告會議程序及出席人數:
依「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五點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委員會召開會議應有委員過半數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本屆管理委員會委員共計15人,本次會議計方美佐委員、林雅雯委員及黃宜蓁委員3人請假,其中方美佐委員提供有關議案二之審查意見,於後續議程說明,故本次會議出席委員計12人,符合開會規定,由主席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的設置歷程,是經過多年國防部、人次室、軍醫局各級長官的指導、支持及爭取,同時也是經過歷任院長的努力,特別是查院長於民國108年成立專案,努力推動完成,為爾後學校校務發展注入一股新的力量。
大家都知道錢不是萬能,但沒有錢萬萬不能。今日我們面臨承擔的不僅要完成國家賦予的重要使命,除培育醫牙藥護公衛學系軍醫幹部、碩博士研究生、研究人員和專業師資人才等,更重要的是持續精進整體教育、提升學生教學品質及成效,為國家培育更優質的軍醫人才,因此擴充教育資源更顯重要。尤其是近年國防部對學校有諸多支持,如高教深耕計畫經費補助、充實軍事教育設備、慧教專案及醫學研究等挹注,均有相對指導成果與成效的評估。近期去年12月中旬剛剛完成高評中心6年來的校務評鑑,不可否認的,要促進校務多元發展及提升競爭力就需要更多資源挹注,不論是硬體或軟體的提升、人員的招聘、學生召生或師資人才的留任,均需要龐大的經費支撐。因此,今天是第一次召開學校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希望在座各級長官及師長,我們一同努力,並以此作為基金承先啟後的開始,謝謝大家。

三、承辦單位報告:
    (一)首先報告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召開之依據法源:依行政院112年12月29日院授主基綜字第1120202858號函核定「國防 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以下簡稱管監辦法)」及113年1月17日校務會議通過訂定「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以下簡稱設置要點)」。
    (二)依設置要點第2點規定,管理委員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院長擔任。國防部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為主管機關,國防部軍醫局為管理機關,各指派二人擔任委員;其餘委員由院長遴選提經校務會議同意後聘任之,並應有學生代表至少一人。其中委員組成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一;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必要時得聘請校外專業人士擔任。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連任一次。但由機關指派者,應隨本職進退。管理委員會委員組成列表如下:

依前述規定,學校已於113年1月17日提經委員人選於校務會議通過,113年至114年管理委員會委員名冊如下:
機關指派委員:
主管機關:國防部參謀本部人次室人培處副處長吳建昱上校、人勤處主計官鄭柏成中校擔任委員。
管理機關:國防部軍醫局醫管處處長楊仲棋上校、主計室主任嚴明德上校。
學校委員:
委員兼召集人:院長陳元皓教授
遴選之校內委員:教育長吳家兆教授、教務處處長李宜勳教授、動物中心方美佐主任、牙醫學系邱賢忠教授、護理學系陳玉如副教授、公衛系高森永教授、生化研究所李惠珍教授、微免研究所林雅雯教授、醫科所黃坤崙教授及學生代表黃宜蓁同學。
以上委員合計15人,符合管監辦法及設置要點遴選委員之規定。
   (三) 接續報告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及監督組織架構:
  1.於院本部下直屬有教學單位、行政單位及各中心。基金管理委員會、基金經費稽核委員會及本校最高決策會議—校務會議。三者進行業務管轄及協作的關聯,組織架構如下:

基金設置運作有一個完善的經營體系。首先在校務會議部分,依照大學法第15條,大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其委員之代表有校長、副校長、教師、學術及行政主管校長、副校長、教師代表、學術與行政主管、研究人員代表、職員代表、學生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代表組織之。依據國防醫學院校務會議設置要點第四點規定,校務會議負責組織規程及各種重要章則之審議。故基金管理委員會之委員、經費稽核委員會之委員(除機關指派外)均於管監辦法規定須由院長遴選提校務會議通過聘任之,以執行基金管理及監督之工作,並與校務會議推動學校重大校務及章則審議形成協作關係,共同發揮基金經營運作之效能。
2.依管監辦法第九條,管理委員會所需工作人員,由學校現有人員派兼為原則,必要時,得進用專業人員若干人,並得視任務之需要,分組辦事。學校自112年10月起,為利基金113年設置推動,即籌組基金辦公室,隸屬於基金管理委員會,推動基金日常工作,並依功能及業務職掌區分:教育長兼基金辦公室執行長;設主任秘書1員襄助執行長,暫由教務處長兼代;執行秘書1員,負責統整、規劃及管制基金工作執行,由教務處范家誠中校兼任;組別功能區分財務管理組,負責基金財務管理、分配規劃、營運績效管控及業務開發策略之擬訂,由許惠琛女士擔任組長;內控品質組,負責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建立、行政管理作業流程及品質管控、協助基金帳務處理,由劉惠珠女士擔任組長;企劃行銷組,負責校務推動及基金營運所需活動之企劃、學校形象及校務經營成果之行銷,由陳敘橦女士擔任組長。
3.管理委員會上半年之任務及管制期程:本次召開113年度第1次管理委員會會議,並完成議事作業流程及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規定之審議。後續移由各業管單位依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規定,訂定各項相關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要點或原則,並陳請院長核定後,提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執行。期程規劃如下表:

   (四) 本次會議目的,逐案審議下列提案:
   第一案「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事作業流程(草案)」
   第二案「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規定(草案)」

四、逐案審議:
第一案
提案單位:基金辦公室
案由:訂定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事作業流程(草案)」,如附件一,提請審議。
委員提議:黃坤崙委員提醒針對行政規則訂定所用文字體例,點、項、款、目應參考其他民間大學,抒寫敘明清楚。
決 議:全案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單位:基金辦公室
案由:訂定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規定(草案),如附件二,提請審議。
委員提議:方美佐委員對於草案第二點「第一項第八款其他收入,由學校統籌運用為原則。如因業務需求,簽奉核准供業務單位運用者,應提撥百分之二十供學校統籌運用。」建議參考陽明交通大學增列「但若係配合特定校務推展、學生活動、具公益性質或其他特殊情形,經院長核可則提撥百分之十」。
決 議:考量學校軍事教育基金於113年度初始運行,與陽明交通大學今時之校務基金規模相異甚大,應朝穩健經營提升各項自籌收入財源,以持續擴充基金經費來源及規模,故維持提撥百分之二十供學校統籌運用之訂定,待執行一定時間後,視基金實際運作酌予調整,全案照案通過。

五、五、主席指裁示:
今日召開學校113年度第1次的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謝謝部裡各級長官和各位師長們的幫忙,讓今日議案順利通過完成。針對今天的會議結論若有需要再補充的也請不吝提出,我們希望醞釀這麼多年的軍事教育基金之後能夠走得穩ヽ走得好,方方面面均能夠穩健成長,讓校務發展更加健全。
六、主席頒發各位委員聘書及致贈紀念金幣,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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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