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113年度第5次會議紀錄
時間:113年6月26日(星期三)0900-1100時
地點:院本部會議室
主席:委員兼召集人院長 陳元皓將軍
出席:吳家兆委員、嚴明德委員、李宜勳委員、方美佐委員、邱賢忠委員、陳玉如委員、高森永委員、林雅雯委員、黃坤崙委員
請假:吳建昱委員、鄭柏成委員、楊仲棋委員、李惠珍委員、黃宜蓁委員
列席:總安處楊士賢處長、主計室林冠森主任、國際事務辦公室王正康主任、總安處上士參謀邱茗蒝、基金辦公室范家誠執行秘書、基金辦公室財務長許惠琛、基金辦公室劉惠珠內控長。
紀錄:基金辦公室陳敘橦企劃師
一、基金辦公室報告會議程序及出席人數:
依「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五點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委員會召開會議應有委員過半數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本屆管理委員會委員共計15人,本次會議吳建昱委員、鄭柏成委員、楊仲棋委員、李惠珍委員、黃宜蓁委員請假,出席委員共計10人,符合開會規定,由主席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略。
三、承辦單位報告:
依照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關於學校上半年受贈的捐贈芳名錄已經簽奉院長核定,並公開在軍事教育基金的資訊專區。上半年現金受贈現金約646萬餘元,以及實物受贈福斯汽車一部。
另外訂於6月28日本週五,基金辦公室將會到士林區的地政事務所,邀請陽明交通大學及金鏗年教授遺囑執行人委任之代書,討論有關遺產之不動產過戶的作業準備,而這個工作會列在下一次會議再向委員做一個成熟的報告;另外依照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有關建立學校內部控制的規章,在內部控制文件的部分,七月下旬會召開內部控制專案小組的第二次會議,針對各單位完成的內部文件工作進度,也會在列到下一次會議做說明,以上是有關工作執行的一個報告,上半年推動的工作期程表列如下:
| 時 間 | 項 目 | 進度 |
| 112年12月29日 | ■行政院核定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 已完成 |
| 113年1月17日 | ■完成「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經費稽核委員會設置要點」、「國防醫學院內部控制專案小組設置要點」。 ■完成管理委員會及經費稽核委員會之委員遴選作業。 |
| 113年1月29日 | ■召開管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審議「議事作業流程」及「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規定」 |
| 113年3月6日 | ■召開管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審議「基金受贈收入收支管理要點」草案等4案 |
| 113年3月27日 | ■召開管理委員會第三次會議。 ■審議「場地設備管理收入收支管理要點」草案等4案。 | 已完成 |
| 113年5月8日 | ■召開管理委員會第4次會議。 ■審議「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工作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審議「114年度基金概算編列」及「113年度財務規劃報告 書」 | 依序進行 |
| 113年6月26日 | ■審議「國防醫學院因公派員出國補助申請案件處理要點」 草案 ■審議「國防醫學院投資取得之收益收支管理要點」草案 | 本次會議報告 |
四、討論案:
案 號:第1案
提案單位:總安處
案 由:訂定「國防醫學院因公派員出國補助申請案件處理要點(草案)」。
說 明:為辦理因公派員出國案件之管理,依據「國防學院軍事教育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規定第四點訂定本要點(草案)」。
辦 法:本要點經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決 議:經委員逐點審議修正後,照案通過。
案 號:第2案
提案單位:基金辦公室
案 由:訂定「國防醫學院投資取得之收益收支管理要點(草案)」。
說 明:為管理軍事教育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投資事宜,依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規定第十六點訂定「國防醫學院投資取得之收益收支管理要點(草案)」。
辦 法:本要點經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決 議:經委員逐點審議修正後,照案通過。
五、散會:中午113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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